1、項目廠址要求
新建、改擴建廢輪胎加工利用項目必須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所在地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環境保護和污染防治規劃,廢輪胎熱裂解項目廠址應選擇在工業園區或循環經濟產業園區,不得在自然保護區、生態功能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以及大中城市、居民集中區、療養地等環境條件要求較高的地點建立廢輪胎熱裂解項目。
2、項目資源利用及消耗
廢輪胎熱裂解處理綜合能源消耗低于200千瓦時/噸,其中破碎工序能源消耗低于120千瓦時/噸,熱裂解工序能源消耗低于80千瓦時/噸。
3、項目工藝及設備要求
廢輪胎熱裂解項目需采用新型、環保的廢輪胎熱裂解設備及工藝,生產過程實現集成自動化和連續化。
4、項目環保要求
廢輪胎熱裂解項目需同步配套除塵裝備、尾氣凈化裝置、煙氣及水處理裝置,達到《石油化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采取降噪和隔音處理,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
以上四點時辦理環評手續必須要遵守的幾點條件,只有達成以上條件才有資格申請辦理正規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