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允許的廢舊輪胎煉油廠
廢舊輪胎作為一種復雜的高分子混合物,存在很高的利用價值,廢舊輪胎的回收利用具有很高的經濟與自然效益價值。露天放置、掩埋處理基本不利用廢舊輪胎,反而對自然環境造成很大壓力;碼頭魚礁、翻新輪胎主要運用了廢舊輪胎的物理特性,依然無法避免廢舊輪胎最終成為廢棄物的命運;直接焚燒,雖能可以有效利用廢舊輪胎的熱能,但是會產生SO2 、NOX 、HCN、PAHs、PCDD/Fs等污染物,不利于緩解我國環境污染等問題,另外前期投資費用高、灰分難處理也阻礙其應用。
廢舊輪胎裂解煉油產物
在2020年本《廢舊輪胎綜合利用行業規范條件》中,再生膠、膠粉、熱裂解三種方式利用了廢舊輪胎的主要物化性質,提高了廢舊輪胎的利用價值,經濟效益高,但是再生膠、膠粉的生產過程沒用實現對廢舊輪胎閉環利用,最終依然會產生廢舊輪胎,并且生產過程會產生大量污染物;廢舊輪胎熱解技術是對廢舊輪胎的一種“還原”使用,部分熱解產物可以作為工業原料使用,固體產物也可再次填充到輪胎中實現了廢舊輪胎的閉環使用,是目前高經濟價值、高環保價值的回收利用途徑之一,熱解利用現已被認為輪胎綜合利用的最有效的手段,各國正在不斷優化熱解技術,提高熱解產物的質量,提高經濟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