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廢舊輪胎煉油這樣的項目,由于其生產過程中可能產生廢氣、廢水、固廢等污染物,且存在一定的環境風險,一般會要求進行較為詳細的環境影響評價,即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書需要深入分析項目實施前后對環境可能造成的影響,包括但不限于:
大氣環境影響分析,考慮煙塵、SOx、NOx、VOCs等大氣污染物的排放及其對空氣質量的影響。
水環境影響分析,包括生產廢水、生活污水的排放及對地表水、地下水水質的潛在影響。
噪聲影響分析,評估設備運行、交通運輸等噪聲源對周圍環境的影響。
固體廢物處理與處置分析,確保炭黑、殘渣等的妥善處理。
生態影響分析,考慮項目對周邊生態系統的潛在干擾。
環境風險評價,評估可能發生的突發環境事件及其應急響應措施。
環評還需提出相應的污染防治措施、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及環境管理與監測計劃,確保項目在建設和運營過程中對環境的影響減至最小,并符合國家及地方的環保法規和標準。完成環評報告后,需提交給有審批權限的環境保護主管部門進行審查,通過后才能獲得環評批復,項目方可繼續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