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舊輪胎煉油項目要辦理環評手續,通常需要遵循以下步驟:
1. 項目立項:首先需要獲得相關部門的立項批準。
2. 編制環評報告書/表:根據項目的規模和可能產生的環境影響程度,選擇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或環境影響報告表。一般而言,廢舊輪胎煉油這類項目會要求編制報告書。
3. 公眾參與:在編制環評文件的過程中,需要進行公眾參與活動,收集公眾意見,并對意見進行合理的采納和反饋。
4. 專家評審:將編制好的環評文件提交給環保部門組織的專家評審會進行評審。
5. 審批決定:環保部門根據專家評審結果和其他相關材料作出是否批準的決定。
廢舊輪胎煉油環評等手續辦理流程
6. 信息公開:環評文件及審批結果需要按照規定進行公開。
7. 取得批復:最終獲得環保部門出具的環評批復文件后,項目方可開工建設。
需要注意的是,在實際操作過程中,不同地區的具體要求可能會有所不同,因此建議咨詢當地的生態環境保護局以獲取更詳細的指導信息。此外,除了環評手續外,廢舊輪胎煉油項目還可能需要辦理其他相關手續,如工商注冊、安全生產許可等。